郑州了虚拟货币诈骗
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 通讯员 杨震
2020年5月15日,是第十一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5月14日上午,郑州市公安局召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成果和2020年工作重点,并围绕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社会危害严重的经济犯罪活动,公布10起典型案例,揭露犯罪手法,传授防骗知识。
【去年郑州警方针对经济犯罪打击处理1500余人,挽回30余亿元损失】
2019年以来,郑州警方针对经济犯罪共打击处理15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30余亿元。
在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方面,郑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了一批涉案金额数亿元或数十亿元,涉及全国上万人或数十万人的非法集资、网络传销案件。
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郑州警方与全国公安机关配合,对跨区域、产业化、团伙型经济犯罪开展全国性集群打击,侦破虚开骗税案件300余起,捣毁窝点200余个;侦破假币、信用卡、金融诈骗等突出金融犯罪大要案件80余起;配合相关部门侦办了一批“职务犯罪”、“涉恐犯罪”、“黑恶犯罪”大要案件。
一直以来,郑州警方持续推进“猎狐”专项行动,缉捕、劝返境外逃犯7名,追缴赃款3300万元。
郑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会强介绍,2020年,郑州警方将坚持以民生为导向,进一步提升侦查破案、风险防控实效,全力护航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案例1】
以购买虚拟货币“矿机”高额提成为诱饵,实施集资诈骗达29亿元
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霍某等人对外大肆宣传其公司拼装的“矿机”,连接网线后进行操作并产出虚拟货币,通过与该公司合作进行网上交易,客户可投资购买“矿机”通过挖币、兑换、交易等方式获取高额回报。
犯罪嫌疑人通过坐庄拉盘的手法炒高币价、以高额收益为诱饵欺骗客户购买“矿机”,并以10%以上的高额提成发展分支机构、招募代理商销售“矿机”。
但当客户高额购买其“矿机”后,该公司又以交易平台被黑客攻击为由,冻结客户兑换的数字货币,通过后台阻止客户提现的方式,达到非法占有客户资金的目的,该案涉案资金高达29亿元,受害群众达7000余人。
案发后,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从深圳出境香港后潜逃南美某国。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郑东分局于2019年11月将3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目前该案已成功告破,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10 名。
【案例2】
打着养老公司的幌子,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郑州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自2017年12月注册成立后,披着养老公司的合法外衣,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某、张某,公司南阳分部负责人李某、陈某等人以经营解债业务牟取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许以高息,通过签订合同,以收取本金和服务费名义吸收资金。
在资金出现问题后,该公司又以区块链的名义、以和某知名品牌联合办学的名义继续向社会公众高息吸储。
该公司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600余万元,涉及集资群众百余人,随后将所吸收资金随意投资,造成无任何可以向群众兑付的资产,自始至终未向客户兑付。目前该案已成功侦破,对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3】
打着国家部委的名号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2018年下半年,荥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丁某伙同孙某创立某APP平台,以打造荥阳市“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养生养老”项目为噱头,并谎称该项目是由中国发展改革委员会立项、经贸部批准,国家投资500亿元。
随后,该公司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拉拢群众投资入会,发展下线,并按人头提成返利,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会员入会需要转入10000元投资金,定期获返还10%投资收益;会员发展下线人员可获取下线一代、二代、三代会员投资金额的2%至6%不等的高额提成。
该团队还建立会员微信群,每天在群内开设空中课堂进行授课,鼓励会员介绍亲戚、朋友加入平台投资,以获得提成。2019年7月,荥阳警方对该传销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抓获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案例4】
打着精准扶贫旗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上万人参与被骗
自2018年3月以来,中牟县出现了一个所谓“中华民族基金会”的下设团队,打着国家旗号,伪造国家文件、印章,假借国务院部门领导名义,编造出了民族资产解冻、精准扶贫等项目。
有了这些“项目”,该团队以缴纳会费进入基金会可以领取几十万、上百万民族资产解冻补助、扶贫救济基金为诱饵,通过微信群吸收会员、发展下线,收取入会费,并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层级计酬。
中牟警方初步统计,该团伙在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发展传销参与人员上万人,涉案资金8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成功侦破,抓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人员24人。
【案例5】
成立货运空壳公司,向外虚开增值税发票价值1.9亿元
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马某伙同马某强、杨某以设立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为目的,成立郑州某货运公司等六家货运公司。
通过虚构经营业务,虚构资金往来,该公司大肆向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开票手续费,同时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上述六家公司名义接受杨某、宋某等人开具的周口某汽贸公司等多个公司的汽车销售、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冲抵上述六家货物运输公司的进项发票。
截至2019年3月,犯罪嫌疑人马某等人以郑州某货运公司等六家货运公司名义,共向外虚开增值税发票1.9亿元,涉及税额1850万余元,购买增值税发票1.1亿元,涉及税额1500余万元。
该案已成功告破,共移送审查起诉8人,打掉以犯罪嫌疑人马某、杨某、马某强为首的涉案团伙3个,捣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窝点9个。同时进一步筛查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公司73家,嫌疑人78人,带破外地市案件5起,捣毁窝点13个。
【案例6】
非法制造发票后对外大批出售,涉及金额上亿元
2019年5月,嵩山路分局对张某功、杨某林、杨某秀等人涉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件线索开展摸排经营。
经过侦查,嵩山路分局成功收网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捣毁非法制造发票窝点3处,现场查获大量伪造的公司发票专用章和其他印章,及总金额达上亿元的假发票;扣押涉案银行卡、身份证、手机、电脑、打印机等涉案物品一批。
在此基础上,嵩山路分局又锁定7家涉嫌暴力虚开发票空壳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亿余元。经报请公安部批准,成功发起了涉及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国集群战役。
【案例7】
故意制造虚假保险事故,实施保险诈骗
2018年10月,金水路分局接到了某保险公司报案,投保于该公司的标的车辆连续八个月发生单方交通事故30余起,肇事方式均为车辆撞击道路中间的隔离墩致损,事故存在诸多疑点,索赔金额高达500余万元,涉嫌保险诈骗。
在对涉案的团伙成员、车辆情况、作案手段及资金流向等摸排后,警方锁定了叶某山、王某龙为首的保险诈骗团伙。
该团伙事前有预谋、事中有分工、事后有分成,长期从事保险诈骗活动,嫌疑人低价购进废旧车辆,高价评估予以投保,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达到诈骗保险公司的目的,严重扰乱了保险市场的金融秩序。该案目前已成功侦破,抓获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案例8】
为他人刷卡套现、非法支付结算,男子收取高额手续费,经营数额超5000万元
2020年4月,新密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一举端掉新密市某小区内信用卡套现养卡违法犯罪窝点,现场查获信用卡370余张,POS机12台,以及大量信用卡账单和POS机单。
经查,犯罪嫌疑人崔某通过非法途径在银行注册特约商户POS机业务,为他人刷卡套现、非法支付结算,收取高额手续费,非法经营数额达5000余万元。该案现已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崔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9】
公司高管跳槽后,将原公司的商业机密提供给任职公司使用
2019年2月份,犯罪嫌疑人魏某利用其担任某教育科技公司高管的身份便利,掌握了该公司大量学员名单、营销计划、数据统计分析、定价政策、模拟试题、讲义资料等核心商业秘密。
从公司离职后,魏某违反竞业限制到郑州另一教育科技公司工作并担任河南片区负责人,其违反与原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将其掌握的大量原公司核心商业秘密提供给任职公司使用,安排人员按照其拷贝窃取的原公司大量学员名单及手机号,通过短信群发平台发布其任职公司的招生广告信息,给原告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目前,该案已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魏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10】
伪造贷款资料,男子伙同他人骗取银行贷款700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唐某以某建材公司担保人的身份,与郑州某银行开展建材市场商户贷款业务,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可为某建材市场内的单个商户向该银行最高申请300万经营性贷款。
但在实际贷款过程中,唐某伙同该建材公司员工田某、赵某,为市场商户伪造建材购销合同,虚构交易,还为非该市场商户出具虚假的市场商户租赁协议,伪造建材购销合同,骗取银行贷款。
贷款到账后,最终转账至唐某本人或其指定账户,由其实际支配使用,用于其经营投资和消费等支出。
截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唐某利用以上方式,共计为27人办理了银行贷款,骗取贷款金额共计7000余万元,其中唐某个人实际支配使用6000余万元。该案现已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唐某等3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河南商报编辑 施尚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