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托股权转让(四川信托持有的股票)
记者|张晓云
离职7年后,四川信托原总裁陈军收到了一张迟到的罚单。
6月23日,四川银保监局官网公告称,经查,陈军在四川信托工作期间,涉嫌对该单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领导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四川银保监局拟对陈军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8年的行政处罚。
公告称,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处罚文书,现依法向陈军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川银保监罚告字〔2021〕18号)。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四川银保监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公开资料显示,陈军是四川信托2010年11月30日重新登记开业的首任总经理,彼时董事长为“宏达系”实控人刘沧龙。“宏达系”通过四川宏达集团与宏达股份(600331.SH)合计持股约53.75%,二股东中海信托持股30%。
据悉,陈军曾任中海信托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和副总裁等职,是中海信托派驻四川信托的代表,在公司前期的组建和开展业务中扮演重要角色。
四川信托一直是中海信托的重要收入来源,财报数据显示,2011年、2012年、2013年,四川信托的净利润分别为3.69亿、8.33亿元和10.52亿元。
但在2014年,陈军突发腐败案件,被曝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2015年7月日,原四川银监局对陈军做出处罚决定,取消陈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4年,案由为陈军之妻违规作为劣后受益人购买四川信托结构化信托产品。
此后中海信托无意再持有四川信托股权,2016年,中海信托将所持四川信托30.2534%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37.5亿元,溢价率为165.36%。但由于四川信托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最终股权转让未能完成。
随着信托行业景气度下滑,四川信托的转折点发生在2020年6月,当时TOT(信托中的信托)产品出现大量逾期,随后陷入兑付危机。此后,因经营中存在违规行为,四川信托被监管部门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加强管控。工作组对宏达集团、宏达股份、濠吉集团、汇源集团四位股东的股东管理权(如股东大会表决权、提名权等)作出限制。
宏达股份持有四川信托22.16%股权,但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期间,因评估机构取得的评估资料不完整,无法对其持有的四川信托股权价值出具评估结果。
2021年4月22日,宏达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持有的四川信托股权2020年末的账面价值减计为0元,宏达股份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2019年末的账面价值为21.63亿元(经审计数据)。
2020年1-9月,宏达股份按权益法核算已确认对四川信托投资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合计-2.59亿元,预计减值金额为19.04亿元,减值金额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
在宏达股份回复上交所的问询函中,称截至2021年4月26日,四川信托仍处在四川银保监局管控中。
在编制年报期间,公司从四川银保监局网站获悉四川银保监局给予四川信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川信托存在包括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本公司其他固有贷款;违规开展非标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违规推介TOT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等13项违法违规事实。
另外,监管部门已经多次约谈四川信托及其相关股东,督促积极履行股东责任并书面要求其采取限期整改、追回挪用资金等补救措施,同时监管工作组积极协调司法机关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资金进行清收。
不久前,四川信托实控人刘沧龙被刑拘。6月7日晚间,宏达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实控人宏刘沧龙先生因涉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随后四川信托发布的一份沟通会的会议纪要中透露,三大中介机构已于5月中旬进场推进清产核资工作,预计8月将出具该公司关于清产核资的正式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