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 中铁 信托(中铁信托在哪)
导读:中铁信托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起诉无锡产业发展集团。中铁信托要求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支付优先级合伙人转让款、赔偿逾期付款损失、承担律师费用支出三项合计 9.60亿元。
上海信托圈消息,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信托)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起诉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产业集团)。
中铁信托要求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支付优先级合伙人转让款、赔偿逾期付款损失、承担原告律师费用支出(以上三项合计 960,506,508.95元)。
本案于2020年7月31日收到四川成都中级人民法院“ ( 2020)川01民初3822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及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件。
本次诉讼所涉事实经过
据上海信托圈公号了解,2015年11月,无锡产业发展集团委托中介机构依法公开处置公司之前持有的不良资产包。2016年7月29日,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无锡市金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瑞威尊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尊晟基金”)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委托处置的不良资产包以7.65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尊晟基金。合同价款已支付完毕。
2018年7月,中铁信托以其为尊晟基金优先级合伙人身份要求无锡产业发展集团履行收购义务。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认为上述收购义务没有足够的事实和法律理由,双方因此产生了争议并触发了本次案件。
案件进展情况
本案原审理机构为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无锡产业发展集团先后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管辖权异议。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无锡产业发展集团已收到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 )川民辖终7号”《民事裁定书》,本案已按无锡产业发展集团的上诉请求移送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8月11日,无锡产业发展集团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了管辖权异议;
2020年10月16日,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 )川01民初38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了无锡产业发展集团的管辖权异议申请;
2020年10月22日,无锡产业发展集团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管辖权异议上诉。
2021年2月25日,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收到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 )川民辖终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中铁信托和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本期及其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近期,中铁信托还有一起纠纷。2月23日,ST瑞德(600666.SH)公布,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阿里拍卖网站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就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褚淑霞关于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在“阿里拍卖·司法”发布了股权拍卖公告,将公开拍卖褚淑霞持有的4800万股公司股票(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0.4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1%)。
另外,上海信托圈注意到,中铁信托在2019年11月中曾为华夏幸福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发起设立15亿元的永续债信托,当时设定期限为无定期限,目前华夏幸福已有多笔信托计划违约,包括SGT信托的的永续债信托也已经延期,不知中铁信托的15亿元永续债信托是否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