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亨通集团简介)
(上接D45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详见三、(一)/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489,326.8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自2016年4月23日至2017年7月24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14,006,548.6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实际置换金额10,656,383.72元,因此该次实际置换总额为212,114,033.36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7月24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于2017年7月25日出具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71号)。
2017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14,006,548.60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依据2020年7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依据2021年6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其中2020年度提前归还6500万元,2021年上半年度提前归还52,500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32,348,131.23,包括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8,000万元和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4.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依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并将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221.22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公司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9,221.22万元。
(二) 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68,675,319.57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1.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710,104.9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7年1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自2017年11月30日至2019年3月27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895,521,098.47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9年3月27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于2019年3月28日出具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188号)。
2019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95,521,098.4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 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1,727,818.3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2019年4月9日至2020年12月17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52,055,997.62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17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于2020年12月17日出具了《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52号)。
2020年12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52,055,997.62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自筹资金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依据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依据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960,513,723.58元,包括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99,999,999.46元和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1.96亿元,加上国开基金投入的专项资金,已合计投入2.65亿元,原有产能有一定提升,缓解了公司原来的产能压力,高端交联、直流海缆也试制成功并投入生产。但随着产能的提升,目前位于常熟的海缆基地受土地面积、地理环境、运输成本等的限制,在海缆国际化竞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公司正在积极论证设立海缆研发生产第二基地的可行性,以加快提升海缆业务的国际化竞争能力。因此,公司决定适度放缓目前常熟海缆基地的扩产进度。基于此,同时又考虑到第二基地建设的项目论证及商务洽谈短期内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公司的“海洋战略”,公司决定预留募集资金1.2亿元用于常熟海缆基地现阶段的生产设备和厂房投资,将暂不使用的45,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资于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实施主体为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2. 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提供给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也相应由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光电线缆产业园变更到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的亨通集团光通信产业园区内。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项目投资进展缓慢,主要是因为受下游的新能源车辆定型和新能源汽车退补的影响,原研发产品的订单远低于预期;新开发的新能源电动乘用车项目因门槛高、开发周期长,目前仍在研发阶段,且需要持续跟进客户的合作意向、接受客户审核,实际形成业务贡献尚有一段时间。因此,基于谨慎考虑,公司未大规模投资生产线设备。该项目虽尚在积极推进,但近期内不会产生大规模投入,鉴于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暂不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36,000万元用于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建设。后续该项目若有超出所余募集资金金额的投资,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3. 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内容》的议案:为更好地开展智能充电桩运营业务,助力苏州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打造低碳出行、绿色交通,公司适时调整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实施区域从苏州市吴江区扩展到苏州大市(包括但不限于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太仓、昆山等区县)。并根据科学布局、车桩匹配、适度超前的原则,将吴江区的充电桩建设期限延长至2021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一方面,由于吴江、昆山、太仓等区市的公交、客运、通勤等新能源汽车的替换率未达到预期且部分新能源汽车为充电需求较弱的混合动力汽车,原为此配套投资的专用直流充电桩及配套配电设施的投资因此放缓;另一方面,苏州市辖区(主要为姑苏区、相城区等)对公交领域内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设施建设正在统一规划和管理,目前计划由苏州供电公司牵头开展建设,公司作为民营企业暂未入围参与相关区域公交场站的充电网点建设运营。本项目目前由于政策、市场等原因阶段性地建设放缓,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本项目后期的资金安排,将暂不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8,200万元用于海外光通信产业园(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和印度光通信产业园项目)的建设。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坚定落实公司聚焦主业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通信网络与能源互联两大核心主业,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与业务结构,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进一步提升行业综合竞争能力;同时考虑到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项目前期由于政策、市场等原因阶段性地建设放缓,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公司拟终止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并不再从事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业务,并将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7,022.35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公司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7,372.11万元。
4. 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7年以来,宽带接入市场经营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民营宽带业务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公司投资新建宽带网络的实施可行性发生了变化。同时,西安景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在西安地区拥有“吉网宽带”的网络资源以及“社区人”的智慧社区平台,并拟借助在宽带网络运营上积累的客户资源优势迅速切入智慧社区发展,并将其“社区人”智慧社区平台业务模式快速地在中西部多个省市推广,业务发展模式符合公司拟通过“宽带基础业务发展阶段”和“增值业务发展阶段”两个发展阶段逐步实现在光通信领域“产品供应商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转型”的战略目标。为进一步加快智慧社区产业布局,提高智慧社区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将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募集资金42,354万元中的20,000万元以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给西安景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其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轻财务负担以及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将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354.00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坚定落实公司聚焦主业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通信网络与能源互联两大核心主业,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与业务结构,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进一步提升行业综合竞争能力;同时考虑到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虽然直面基数庞大的社区家庭用户,但该市场领域竞争日趋激烈,近年来诸多知名电商涉足农产品电商领域且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近年来公司对本项目的投资趋于谨慎,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公司拟终止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公司将原计划投入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9,221.22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公司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9,221.22万元。
5. 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项目未能达到投资计划,主要是因为:①拟投资的服务器等电子设备尚未投入。原计划采集服务器放置于运营商机房,数据处理、挖掘、传输等服务器放置于公司机房,但随着电信运营商数据安全管理的加强,数据要在运营商自建的机房内进行采集和处理后对外提供,原定先采集再集中进行关联处理的设备投资方案已不可行。②数据是该项目平台产品可靠性、有效性的核心,电信运营商数据对外开放的进展不及预期,对项目的开发、测试的进展存在一定影响。③项目高质量研发人员北京地区的招聘量不达预期,虽节省了研发费用,但项目开发也会受到一定影响。④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互联网投资调查模块由于当前阶段研发人手不足以及互联网投资调查数据分析产品的需求平淡,因此尚未正式进入开发阶段,也未作研发投入。该项目已推出了V1.0版本,但主要受制于数据的获取,在灵活度、适配性方面未达到原定V1.0的目标。为适应三大运营商数据开放新要求,公司也正在积极探索数据获取的新模式。鉴于本项目未来的运营模式与原规划发生较大变化,且近期内投资具体计划存在不确定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不再以募集资金投入大数据运营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0,827.45万元变更用于公司印度光通信产业园项目建设。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 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年8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分年投资计划折算。
注2:截止日募集资金投资中部分生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分批转为固定资产,本项目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后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海底光电复合缆建设。
注3:差额系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注4:由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3,012,999,989.73元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013,000,000.00元,差额10.27元,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注5:公司发行费用等产生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注6:项目进度大于100%系累计利息收入投入。
注7: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完工,部分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效益已不具有可比性。
注8: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已基本完工,剩余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尾款支付。截止日募集资金投资中亨通蓝德号施工船和嵌岩钻机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分批转为固定资产,亨通一航号施工船在2021年下半年竣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注1:截止日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已完工,前期已分批转为固定资产,后续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支付工程和设备尾款。
注2:由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1,712,685,135.53元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733,000,000.00元,差额20,314,864.47元,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注3:差额系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附表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注1:由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5,004,147,167.92元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040,000,000.00元,差额35,852,832.08 元,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注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差异主要系公司发行费用等产生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注3: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完工。
注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分年投资计划折算。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86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9月9日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1. 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15:00至2021年9月9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
传真:0512—63092355
邮箱:htgd@htgd.com.cn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 号亨通光电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5200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87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审议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八项议案,相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81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82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鲍继聪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83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8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对江苏亨通经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85号)。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86号)。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