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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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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花都区花城街府西一路1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花都区新华街花城路41号)、广州市花都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花都区新华街公园前路46号)、广州市花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花都区新华街公园前路46号)自2022年11月1日起,对现场办理业务实施以下措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对来自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区的人员,防控措施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
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未佩戴口罩的或体温异常等不适症状者,不得进入大厅。
二、倡导最优方式办理。建议优先采取“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业务,对非紧急业务延后办,多点可办事项建议就近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三、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广州市花都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窗口(花都区花城街天贵路101号)、广州市花都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窗口的现场办理业务,按照政务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办理须知的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