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小福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405936398@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12 月 28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南京市 2022 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出炉,月缴费标准最低为 850 元。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 2022 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13 号)《关于明确 2022 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执行时间的通知》(苏医保函﹝2021﹞311 号)等规定,南京市 2022 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明确如下: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为十二档,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和标准,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图源 " 南京社保 " 微信公众号
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20﹞45 号)等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长可自当年 1 月 1 日起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得违规向前进行以往年度的补缴来增加缴费年限。对 2020 年自愿暂缓缴费月度可于 2021 年底前进行补缴。友情提醒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标准暂按 380 元 / 月(含 10 元 / 月大病医疗救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