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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盘后,江苏阳光(600220)发布《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披露,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郁琴芬,将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1783万股且不超过3567万股,即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
然而,面对公司股东的紧急增持,江苏阳光的股价依旧是持续下跌。截至16日发稿,公司股价报2.87元/股,跌幅8.04%。
9月14日,江苏阳光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该公告中并未提及公司具体是因何原因被立案调查,但有市场人士指出,江苏阳光涉嫌信披违规或与上交所此前向公司出具的监管警示函内容有关。
鉴于江苏阳光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投资者在注意投资风险的同时勿忘索赔。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刘鹏律师表示,目前该案件索赔区间为截至2022年9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江苏阳光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预征集。最终索赔范围以法院生效裁判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