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方案印发(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对小微企业)
导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加强政策联动,发挥部门合力,形成规模和示范效应
作者|王海龙「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文章|《中国金融》2020年第3期
应收账款是小微企业资产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盘活小微企业存量资产的重要突破口。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有利于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2017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认真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突出实体导向,聚焦小微企业,坚持市场推进与政策支持相互配合、面上增量与点上创新相互结合、线上拓展与线下推进相互融合,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机制、扩大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规模、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充分发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的金融基础设施作用,让“呆资产”变成“活资金”,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加强内外联动,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实施
为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制定了“321”专项行动方案。“3”是树立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业务规模全国领先、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中征平台系统对接、探索开展基于政府采购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三大目标,构建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长效机制。“2”是建立联动协调和多层次任务督导两大机制,保障专项行动有效实施。建立由人民银行作为牵头单位,工信厅、财政厅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会商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通过向省、市两级政府专题汇报,寻求政府在组织保障、考核激励和风险补偿等方面的支持。同时组织辖内各地市中心支行建立多层次的任务督导机制,将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工作列入当地政府金融工作考核范畴,明确作为打造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按季跟踪监测中征平台运用情况,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好、有效果。“1”是突出供应链融资这一重点,实现“以链带面”。牵头制定印发《江苏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明确围绕江苏是制造业大省,产业齐备,供应链核心企业众多的特点,突出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加入平台融资的优势,“以链带面”加快全省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发展。通过推进“321”专项行动方案,江苏省形成了政府部门顶层设计完备、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性互动局面,实现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不断增量扩面。
围绕“以链带面”,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引领作用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组织全省各市中心支行利用媒体专题报道、业务宣讲培训、银行定点宣传、企业现场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辖内核心企业的政策引导力度。人民银行扬州、无锡、宿迁等市中心支行分管行领导带队赴企业开展面对面业务宣介,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意识,动员更多企业参与应收账款融资。二是建立核心企业名单。联合商业银行对当地核心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供应链核心企业名单制,逐户确定主办银行,推动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并围绕核心企业精准发力,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加入中征平台,不断拓宽业务覆盖面。三是发挥政策激励作用。推动辖内人民银行扬州、无锡等市中心支行通过综合应用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对接银行为核心企业及其供应商制定专项融资方案,进一步提高核心企业为上游供应商增信,改善供应商资金状况的意愿。同时指导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推动地方政府出台中征平台融资奖补考核办法。截至2019年12月末,累计向中国银行泰州分行等金融机构发放专项奖补资金近100万元,撬动贷款资金102亿元,惠及61家核心企业及配套中小微企业。核心企业撬动的融资服务模式,不仅提高了融资的成功率和时效性,而且构建了更加紧密的供应链协作关系。这种“以链带面”的双赢效应,辐射带动了全省更多大型骨干企业参与中征平台。目前,全省共342条规模以上供应链上线开展融资,供应链条数量居全国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