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法律(未成年人竟使用比特币跨境买毒太原市检察院给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
6月23日,太原市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走私毒品附条件不起诉案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并针对案中存在的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失等问题,向到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介绍,2020年12月份,犯罪嫌疑人李红(化名)使用手机“TG”通讯软件,与境外卖家“坦克”通联。
经双方商定,犯罪嫌疑人李红用900元人民币换购了比特币并向“坦克”购买毒品“邮票”大佛票5贴。付款后,境外卖家随即通过中国邮政国际邮包向犯罪嫌疑人李某提供的地址将邮票状毒品寄出。
2021年1月14日,李红在某小区签收上述毒品快递邮包时,被太原海关缉私局民警当场抓获,并现场查扣了其签收的快递邮包,开拆邮包后,发现邮包内的笔记簿背脊内侧夹藏有邮票状疑似毒品。
经称重,民警当场查获的“邮票”毒品重0.0509克。
经鉴定,该“邮票”毒品中检出麦角酸二乙胺,含量为64mgs。该案移送至太原市检察院审查后,承办检察官李俊琳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李红系未成年人,从小随祖父母居住,其父母在监管教育方面存在失职行为。
听证会上,邀请的3名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审查评议后,最终太原市检察院对李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1年。随后,太原市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8条的规定,现向李红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强化对未成年人监护意识,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对李红加强管教,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帮教工作,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给予孩子更多的亲情关爱,帮助孩子尽快走上人生正轨。
检察官李俊琳强调:如不履行本“督促监护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29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对监护人予以训诫。对教育监护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图自新华网 图文无关
什么是“督促监护令”?
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的时候,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在督促监护期内,检察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亲职教育,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更好地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督促其对其孩子加强管教、约束,注重和孩子的沟通交流,共同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讯记者 辛戈
来源: 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