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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中介人(融资中介人费用《税后》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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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融资中介违规所得,城投领域刮起严查风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永菲 冉学东 北京报道

继今年浙江、湖南、贵州等多省市陆续严查城投企业、国有平台企业融资中介内部违法违规等相关问题后,江苏省也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

5月6日,淮安市洪泽区召开国有平台企业融资中介领域违规获利追缴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下称“追缴专项行动”),要求切实达到违规获利资金追缴目的,挽回国有资产损失;4月30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也召开了追缴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

一场城投领域的严查风暴正在形成。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股东合伙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研究专家孙连才博士向《华夏时报》记者介绍:“国内政府投融资平台、城投企业直接负责人违规违纪已不是个案,江苏采用倒查融资中介体系行贿或不当获利的方式,提供新的调查思路,或将有更多地方效仿,存在违规行为的融资中介机构应及时内查整改。”

江苏多地开展追缴专项行动

自4月30日起,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洪泽区先后针对国有平台企业融资中介开展“追缴专项行动”。

江苏省此次针对政府隐性债务防范化解以及融资成本、融资中介、盲目投资和虚假化债等问题早有部署,“追缴专项行动”打响了城投领域、融资中介严查第一枪。

早在3月30日,江苏十四届省委第一轮巡视会议就部署了对淮安市清江浦区、洪泽区,南京市浦口区、溧水区,徐州市云龙区等22个地区的监督检查,巡查时间为3个月。近日开展“追缴专项行动”的淮安市清江浦区、洪泽区均在巡视部署区域内。

5月6日,业内流传一份江苏某地国有平台企业融资中介领域违规获利追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敦促违规获利退缴的通告》(下称《通告》),将追缴行动的进一步细节公诸于众。

《通告》称,追查2016年以来国有平台公司融资背后的利益输送问题,最大限度挽回国有资产损失。“”在本通告发布之日(5月1日)起15天内,将获取的介绍费、顾问费、咨询费等不当利益主动上交至专门帐户”,允许匿名存缴,凡在规定时间内退缴的,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纪委监委、法院、公安、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合行动,最大限度追缴违法所得。

孙连才向记者表示:“江苏追缴国有资产平台融资中介的不当获利行动,一方面,给融资中介机构敲响警钟。另一方面,融资中介在操作融资方案时将更加谨慎。”

实际上,对于城投企业违法违规问题,江苏省早已开展严查行动。2021年11月,前淮安市清江浦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清江浦城投”)党委书记、董事长熊紫文就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熊紫文利用职务便利,在信托融资、资产收购、款项支付、项目招投标、定融业务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清江浦城投官网介绍,其为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全资设立的国有公司,总资产规模接近600亿元。

孙连才向记者指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不具有专业的融资能力和人员的同时,与融资中介之间的灰色地带就逐渐产生,会根据融资的标的、融资的难度、融资的规模提取一定比例的融资中介费用,而此费用的具体分配则由融资主体、中介机构口头约定,有不同的决策人、操作人和业务主体心照不宣的收取,这已是业内的潜规则,存在时间不少于十年。”

多省严查城投违规违纪问题

除江苏外,浙江、湖南、贵州、安徽、山西、福建、湖北等多个城投企业、国有平台企业融资中介集中的省份纷纷开展严查反腐相关行动。

据5月6日“清廉浙江”公众号消息,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朱志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绍兴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底正式成立,为市政府直属企业,注册资本33亿元,集团资产总规模约530亿元。

据5月5日“清廉浙江”消息,舟山海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邹孟杰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舟山市监委监察调查。舟山海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4月由市国资委、市住建局、新城管委会下属的7家城建类国有企业组建,目前集团注册资本50亿元,总资产540亿元,净资产184亿元。

3月中旬,舟山海城投资有限公司向舟山市审计局提供了关于2018年至2020年对外投资和工程建设专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对外投资未经可行性研究”问题、“对外投资未按要求实施备案”问题、“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未达预期目标”问题等进行了整改。

本报记者通过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舟山海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多个公开联系方式向两家公司进行采访,但截至发文,均未获得回复。

中纪委网站发文指出,今年3月,湖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8起投融资领域行贿典型案例,湖南省以严查对国有平台公司权钱交易腐败问题为切入点,查处投融资领域违规向他人支付或违规获取“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服务费”等中介费隐蔽违规行为。

孙连才向记者介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两个核心职能是融资和投资。投资是根据地方政府的投资方向、投资项目和投资节奏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届政府意愿进行投资,也就是花钱;而融资职能则是交给投融资平台通过各种融资途径进行找钱,甚至给这类公司配置较强的人员安排、资产安排和政策倾斜。”

“即使如此,对经济欠发达、可掌控可操作的资源较少而投资意愿十分强烈的地方政府,其投融资平台的融资压力巨大,由此就会通过各种各样的融资渠道,各类融资渠道模式、项目包装、操作经验和金融牌照的中介机构进行合作,达到融资的目的,由此产生一批专门依靠给地方政府投融资的中介机构,比如发债、贷款、融资租赁、信托等各种各样在合法的政策边缘游走。”孙连才进一步介绍。

如今,随着中央以及地方纪监部门加大对城投公司的监察力度,针对融资中介、金融机构与城投公司等利益捆绑的严查风暴还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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