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直系亲属短线交易,青农商行监事收到监管警示函
北京11月16日消息 11月15日,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农商行”,002958.SZ)发布公告称,公司时任监事孙从程因其直系亲属短线交易该行股票,收到青岛证监局警示函。
警示函称,孙从程的女儿孙宜甲于2022年4月14日买入青农商行股票2万股,于2022年6月27日买入青农商行股票2000股;孙从程的父亲孙思平于2022年9月6日卖出青农商行股票16万股。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青岛证监局表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孙从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孙从程深刻汲取教训,加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于11月30日前向青岛证监局报告相关情况。
对于此次违规短线交易行为,青农商行已于2022年9月8日发布公告称,此次短线交易卖出价格低于买入价格,未形成获利,不存在收回所得收益的情形。“孙思平、孙宜甲声明,其买卖本行股票,均为其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图源于青农商行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青农商行并非首次因公司员工亲属短线交易收到警示函。
2021年9月,青农商行首席信息官朱光远收到青岛证监局警示函。警示函显示,朱光远的父亲朱丕雨于2021年6月29日、8月6日分别买入青农商行股票2400股、500股,合计交易金额12274元,又于2021年8月18日卖出公司股票2900股,交易金额11513元。
(图源于青农商行公告)
青岛证监局表示,朱光远的父亲朱丕雨将持有的青农商行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又卖出,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鉴于违规交易数量及金额较少,违法行为轻微,决定对朱光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青农商行成立于2012年6月,2019年3月上市。青农商行2022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80.2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8%;归母净利润27.9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2%。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青农商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91%,拨备覆盖率为215.89%。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11月15日收盘,青农商行报2.93元/股,年内股价跌幅约24%,市值缩水至1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