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龙凤古镇
文/易亨良
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妇孺皆知,但在哪里砸的缸却有多种说法。
2004年,河南光山县在司马府门口的《司马光故居碑》上刻有“天禧三年十月十八日,司马光出生在光山县,在这里度过了童年时期并诞生了闻名遐迩的砸缸故事”一段文字。2005年,山西王在京编著的《司马光墓》称:“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发生在寿州安丰县(今安徽寿县西南)。2015年8月,江永红著《司马光传》中说:“洛阳留下了司马光击瓮救友的故事。”此外,还有说在陕西凤翔等。
笔者认为,司马光砸缸的故事,极有可能发生在遂州小溪县,也就是今天的四川遂宁市船山区。
司马光砸缸,是否有其事?
有人质疑司马光砸缸是后人伪造的故事,理由是六七岁的娃娃不可能砸缸救人。
其实,司马光砸缸的事,不仅宋史有记,民间很多著述诗词中,都记载司马光“少年老成”。苏轼在《司马温公行状》说:“公自儿童,凛然如成人。七岁闻讲《左氏春秋》,大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义。”司马光去世后被追赠为温国公,故被称为司马温公。
司马光儿童时就有值得称颂的故事,苏轼《司马君实独乐园诗》中“儿童诵君实,走卒知司马”可为证。君实,是司马光的字。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官吏》中说:“温公方四岁,识者已知非凡儿矣。”
邵伯温《邵氏闻见录》有记载:“司马温公幼与群儿戏,一儿堕大水瓮中,已没。群儿惊走,不能救。公取石破其瓮,儿得出。”这就是司马光砸缸的出处。
元朝阿鲁图《宋史》载:“司马光,字君实,陕州夏县人也。光生七岁,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旨。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弃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其后京、洛间画以为图。”很多人都据此赞同司马光7岁砸缸之说。
有关司马光砸缸的记载不少,以邵伯温写的《邵氏闻见录》为最早,以《宋史》最权威,但都没有说司马光是在哪里砸的缸。司马光在他的著述中也没提到,给后人留下一个悬念。
从年龄看,砸缸应是在船山区
司马光的父亲司马池是山西夏县人,曾祖父司马政是官员,死后被赠太子太保;祖父司马炫也是官员,死后被赠太子太傅。司马池幼年丧父,但家庭相当富有,财产达数十万贯。司马池把家产全部让给伯父、叔父们,自己则专心读书。
北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司马池考中进士。他先在河南永宁县(今洛宁县)任主簿,后又被贬到郫县(今四川成都市郫都区)做县尉。当时“蜀人妄言戍兵叛,蛮将入寇,富人争瘗金银逃山谷间。令闾丘梦松假他事上府,主簿称疾不出,池摄县事。会上元张灯,乃纵民游观,凡三夕,民心遂安”(《宋史·列传》卷五十七)。此事得到朝廷表彰。
天禧三年(1019)三月,司马池调到河南郑州任防御判官,不久调河南光山县任知县。当年十月,第三子出生,因生在光山县,故取名司马光。
司马池在光山任职满期后,光州知州盛度向朝廷推荐司马池,司马池被调到朝廷任秘书省著作郎。秘书省是专门管理国家藏书的中央机构,著作郎是负责编修国史的官职。
山西运城博物馆长杨明珠编写的《司马光茔祠碑志》中,《宋天章阁待制司马府君碑铭》记载有司马池的仕宦履历:“……拜秘书省著作佐郎,出监寿州安丰县酒税,寻徙知遂州小溪县……”可知,司马池入朝任秘书省著作郎后,又被外派到寿州安丰县做酒税官、调任小溪县(今四川遂宁市船山区)任知县。此后,司马池又任过司录参军、留守司(治所在洛阳)通判、开封府推官、凤翔知府等职。
据上所述,我们来整理一下司马光的童年时间线。
天禧三年(1019),司马池任职光山县,司马光出生。离开光山县的时间是1022年,司马光时年3岁。司马池在安丰任职的时间为两年(1022-1023),司马光3-4岁。司马池在小溪县的任职时间为3年(1023-1025),司马光4-7岁。司马池在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市)任职3年(1025-1029),司马光7-10岁。
可见,司马光砸缸的事发生地不会在光山,也不大可能在洛阳,因为司马池到洛阳时,司马光至少7岁了,只有安丰与小溪两地有可能。
据《温国文正司马公集·送丁浦江序》载,司马光在安丰时开始读书,县里有一位叫丁浦江的少年,“诵书属文,闻于县中。”司马池对司马光说,你长大后能和丁浦江一样,我就满意了。如果已有司马光砸缸的事,司马光就成了大家眼中的神童,司马池就不会以丁浦江为榜样来教育司马光了。再者,司马光在安丰时不过三四岁,这个年龄的孩童要拿石头将一口大缸砸破,力气恐怕也没那么大。
司马光砸缸救人的事既然不可能发生在安丰,就只能是小溪县了。
司马光应是在县衙前庭砸的缸
有学者提出,司马光砸缸的故事是假的,因为宋朝根本造不出大缸。有人认为,司马光砸的是瓮而不是缸,二者之间的区别是:瓮比较小,容易烧制;缸却很大,不容易烧制,明朝后,我国才有烧制水缸的技术。司马光砸缸时,大概是7岁,身高大概1.2米,宋朝所谓的缸是不可能淹死小孩的,因为那时的缸根本没那么高。
有个成语叫请君入瓮,比喻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最早出自唐代张鷟《朝野佥载》。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记载了这个发生在唐朝武则天时期的故事。
有人告发酷吏周兴谋反,武则天命令另一个酷吏来俊臣审问他。为不打草惊蛇,来俊臣给周兴准备了一场鸿门宴。来俊臣问周兴,如果犯人不肯认罪怎么办?周兴说,拿个大瓮,周围用炭火烤,把犯人装进去,他有什么会不承认呢?于是,来俊臣照做并说,我奉命提审你,请兄入此瓮吧。
周兴是正常的成年人,身材想来也不会小,既然唐朝已经有能装下成年人的瓮了,那么宋朝烧制一个能装下小孩的缸,就不是问题。
据发掘考证,当时遂宁的龙凤古镇,就是—个庞大的陶器烧制场地,属于邛窑系。从陶器烧制场地龙凤场运一口缸或瓮到县衙,是很容易的事情。
至于司马光砸缸具体在船山区的哪个位置,还真不好说,只能说大致是现在的中央商务区,那里是当年小溪县衙的所在地。古代建筑多是前庭后院,前庭办公,后院是家属区。大缸在当时的重要场所是必不可少的器物。装满一大缸水,平时种莲、养鱼可观赏,最重要的是,发生火灾时,一缸满满的水可以救火保命。
这缸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太平缸。放置在县衙的太平缸,一定不止—个。《宋史》中说“群儿戏于庭”,可见,司马光砸缸应是在县衙前庭,砸的是太平缸。
【参考文献】
1.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
2.《宋史·司马池传》。
3.《遂宁县志》(康熙二十九年版、乾隆五十二年版)。
4.李裕民《司马池的一生对司马光的影响》(《陕西师大学报》1986年第3期)。
5.程应鏐《司马光新传》之《司马光事迹著作编年简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6.宋衍申《中国名人全传·司马光全传》(长春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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