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沈阳北支行电话是多少人(招商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楼上被查封的房屋在供暖时暖气管漏水,造成楼下被淹。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2021年7月,法院二审公布了此案的审判结果,法院判房屋产权人陈某赔偿12087元,代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山支行赔偿28203元。
房屋交接时暖气片缺失
经查,陈某是沈阳市铁西区小五路58号某号房屋的产权人,该房屋于2019年8月15日被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司法查封。招商银行是申请执行人、陈某是被执行人之一。
2019年9月29日上午,暖气试水时,该房屋有大量供暖用水泄露,造成楼下房屋吊棚、衣柜、酒柜、墙面、地板、卧室门、乳胶漆、沙发等物品被水浸泡产生损失。
经辽宁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做出鉴定报告认为,楼下财产损失评估值为 38,290元。
因赔偿责任划分存在分歧,楼下房主将陈某和招商银行诉上法院。
陈某辩称她本人没有任何过错,不应当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为她与招商银行办理交接时,招商银行对于室内物品都进行了拍照,照片显示供暖设备是裸露的,没有安装暖气片。招商银行没有提出异议,然后换了锁又贴了封条及保管声明。保管声明内容是“保管期间如涉及房屋情况,请及时与我联系,代保管期间房屋内物品出现任何损失由代保管人承担一切后果责任”。招商银行拿着法院裁定可以去供暖公司办理停供,但是他没有去。招商银行说答辩人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与事实不符,招商银行照相的时候已经没有暖气片了,招商银行对事实明知。所以招商银行具有重大过失,依法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招商银行辩称,陈某系房屋所有权人,即使办理了房屋查封也不能改变其是房屋所有人事实。且办理供暖停供事宜,只能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招行无权行使这一权利,供暖公司也不会接受这样的申请。招行行使的只是代保管,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房屋查封时,房屋所有权人未尽告知义务。
法院二审改判
一审法院认为,陈某作为侵权事件发生时的房屋所有权人,在房屋被依法执行查封交接给招商银行的过程中,未能对房屋内供暖管线未连接暖气片的事实向执行法院及被告招商银行说明清楚,且在交接房屋后亦未在供暖试水前到供暖公司办理停供手续,应对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陈某将有瑕疵的房屋交付给招商银行,具有主观过错。招商银行在接收房屋时,对房间进行拍照,可以清晰地看到暖气片缺失,暖气管道端口裸露,因其疏忽大意而未对上述设施要求陈某完善或自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案涉漏水事故发生在招商银行接管房屋之后,招商银行作为房屋的代管人未尽到管理人谨慎注意义务,应当对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综上,陈某应当承担30%赔偿责任,招商银行应当承担70%赔偿责任。
2021年6月,法院二审宣判陈某赔偿12,087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山支行赔偿28,203元。
(华商报记者 张海舟、编辑 罗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