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穿内裤(银行不戴口罩不让进)
新京报讯(记者 吴淋姝)2019年1月8日,2名自揭阳潮汕机场出发抵京的旅客在北京首都机场T2航站楼被民警控制。民警现场起获旅客李某随身携带的冰毒9包。该案9月11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9月11日庭审现场。北京三中院供图
内衣藏毒600余克“打飞的”运毒被抓
9月11日上午,34岁的广东籍女子林某、47岁的北京籍女子谷某、39岁的北京籍男子李某分别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贩卖、运输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庭审现场,林某、李某均佩戴口罩、护目镜,身着白色防护服,谷某因皮肤有烧伤等原因未穿防护服和佩戴护目镜。
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1月8日凌晨,被告人林某在其暂住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的一住宅房间内,以人民币13万元的价格,将大量冰毒贩卖给被告人谷某。谷某伙同被告人李某采用在内衣内裤中藏匿、夹带的方式,于当日上午乘坐航班自广东省汕头市揭阳潮汕机场出发,携带冰毒运输至北京。
谷某、李某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9号门外时,被民警抓获。民警现场起获李某随身携带的冰毒9包,经鉴定含有甲基苯丙胺(冰毒主要化学成分)共计662.98克。
2019年1月18日,民警在林某暂住地将其抓获,现场起获白色晶体6包、白色粉末2包,经鉴定含有甲基苯丙胺共计318.46克,含有海洛因共计119.32克。
庭审中,林某供述称,她平时吸食海洛因和冰毒,2019年1月8日,她在住所内将600余克冰毒卖给谷某。
谷某供述,她平时吸食冰毒。2019年1月8日,她以每克230元的价格从林某处购买冰毒后,将毒品藏匿在内衣内裤中通过机场安检。进入机场VIP休息室候机时,她将藏匿的毒品装进塑料袋后带上飞机。在飞机上,她将毒品放在座椅下面。下机时,为防止警察查获她,谷某让随行不吸毒的李某帮她携带毒品。
李某供述,他是谷某的邻居,平时不吸毒,2019年1月,他陪同谷某前往广东汕头“取货”,并帮谷某从银行取款、购买藏匿毒品的内裤。
20年间多次贩毒,系毒品犯罪再犯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被告人林某的刑事责任;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被告人谷某的刑事责任;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被告人李某的刑事责任,因李某在运输毒品中起次要及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00年3月,谷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北京市大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4年10月,谷某犯寻衅滋事罪、贩卖毒品罪、脱逃罪,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谷某还分别于2017年11月、2018年5月15日、2018年7月10日实施贩卖毒品行为(含“邮寄贩毒”)被抓获,其间因身体有烧伤需要治疗及吞食戒指等行为,均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谷某又实施了贩毒行为。
检察机关表示,被告人谷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再次实施毒品犯罪,系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对谷某从重处罚。被告人谷某到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系立功。
庭审最后陈述环节,林某、谷某、李某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认罪认罚。
该案今日未当庭宣判。
编辑 刘倩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