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2%,城乡收入差距缩小。
据悉,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6.2%,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按常住地计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372元。,同比增长5.1%,增速高于全国1.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98元,同比增长7.0%,增速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
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537元,同比增长344元,增长8.2%,占可支配收入的54.6%;人均营业净收入836元,同比增长10.5%。,占可支配收入的10.1%;人均财产性纯收入553元,同比增长2.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7%。人均转移性净收入2381元,比去年同期47元增长2.0%。,占可支配收入的28.7%。
同时,全省城乡收入差距继续缩小。一季度,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1.9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2.42:1,比去年同期下降0.04个百分点。。一季度末,陕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总数为582.6万人,同比增加21.8万人,同比增长3.9%。
此外,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呈现快速增长的特点。在第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支出5687元,同比增长14.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012元,增长14.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28元,增长13.5%。(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