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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工程学院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煤炭技师学院是根据《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新党编办〔2013〕20号)文件精神,由原“乌鲁木齐煤矿技工学校”和“哈密煤矿技工学校”两校合并成为“新疆煤炭技工学校”;2013年9月经批准成为“新疆煤炭高级技工学校”;2015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批准在新疆煤炭高级技工学校基础上成立“新疆煤炭技师学院”。院址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东山街372号,紧邻111省道。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差额拨款的正县级建制事业单位。现隶属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单位为新疆工程学院。学院具有双层次办学模式,可培养中专、技工矿业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现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新疆矿业工程实训基地、新疆第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自治区级中等职业示范学校,同时具有自治区级文明单位、乌鲁木齐市花园式单位荣誉称号。
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资料齐全、规范。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科学的教学管理体系。建院至今,学院已累计开设了30余个专业,机电一体化、通风安全、矿山测量、焊接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机电设备维修等十几个专业已成为学院常设的特色学科。煤矿技术、煤矿电气维修、煤矿机械维修专业为自治区人社厅认定的重点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0年6月1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5年6月1日(含)后出生;
(七)少数民族中民考民的应聘人员,需取得MHK四级乙等或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八)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九)本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五、招聘实施步骤及方法
新疆煤炭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jie.edu.cn/)发布招聘公告,信息发布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6月14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箱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14日18:00止。
3.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东山街372号新疆煤炭技师学院办公室(可乘613路、19路、33路、D001路等在米东区小地磅下车后步行500米)。
4.报名联系人:马老师0991-7500988,周老师13565853986
5.报名材料:
(1)《新疆煤炭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1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阶段)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MHK四级乙等或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招聘岗位对其他条件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7)参加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原件1份。
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打压缩包后以“岗位代码-姓名”重命名(如:1001-张三)发送至电子报名邮箱xjmtjsxy2021@163.com。
6.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7.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也可电话咨询报名联系人。
9.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10.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照学校相关程序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专业技术岗按40%折算。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5天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问答和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举止仪表及现场表现、知识面、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试讲内容为应聘者选定本专业主干课程中部分章节知识,试讲时间15分钟。面试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专家考核组(不少于7人),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通过者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3)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结束后,由新疆煤炭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分别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4.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招聘单位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被考察对象的能力素质、廉洁自律、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主要采取向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院校、社区(村)和有关单位了解情况、与有关人员个别谈话及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2.考察中,再次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关证书造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3.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此次招聘由新疆工程学院和新疆煤炭技师学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新疆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人:李培
监督电话:0991-7500986
新疆煤炭技师学院纪检办公室
监督人:靳贤龙
监督电话:0991-7500988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煤炭技师学院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并要及时关注新疆煤炭技师学院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以防错过相关考试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前往学校现场报名的考生携带七日内核酸报告、佩戴口罩,并保持1.5米安全距离。
附件:
附件1:新疆煤炭技师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下载)
附件2:新疆煤炭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附件3: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下载)
新疆煤炭技师学院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