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简介)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9-00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0名,董事贺治强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8、9、1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仅独立董事表决):
1、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127.72万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结合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90,812,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2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19,604.66万元。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估,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211,000万元,实际发生额494,952万元。预计2019年度的关联交易总额为504,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9-006号),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进行追认的议案
2018年公司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494,952万元,比预计金额增加283,95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9-006号),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关于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公司在郑州交通银行办理4亿元续贷业务,此次续贷业务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公司需为该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拟将持有的义煤集团宜阳义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质押,为河南能源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9-007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关于公司2019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在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前(预计为2020年4月30日前),对外融资45.3亿元。如果在本融资计划实施中,单项融资金额超过5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将另行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关于续聘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续聘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法律顾问,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08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1、4—10、12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