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异卡能缴吗(社保卡异地能交费吗)
在海南省海口市,不管本省的户籍的人员,还是外省户籍的人,都可以在海口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海口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首次在海口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要从2021年10月1日以后才能办理。
按照《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凡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用人单位从业的人员,不分其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的性质及所在地,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具有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条例》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过本省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不分本省、外省户籍,可以按照《条例》的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外省户籍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省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具有外省户籍,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凭有效期内的海南省居住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中,明确了要完善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政策措施,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2021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各地要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根据国务院和国家相关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方,对于在当地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当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都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确保按照新业态、新就业形式的灵活就业人员在非户籍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举打破了灵活就业人员只能在户籍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传统,为灵活就业人员在非户籍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提供了政策支持。
以前在海口市缴纳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外地户籍人员,从原来的用人单位离职以后,可以继续以个人身份在海口市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需要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办理缴费主体的变更登记手续。
从2021年10月1日开始首次在海口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办理海口市的居住证,在居住地的社保机构凭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办理缴费登记。但前提条件是,在同一时间段内没有在其他地方办理养老保险缴费登记的人员才能办理。
由于海南省2022年的缴费基数还没有公布,2022年在海口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海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人员,先按照2021年海南省的公布的缴费基数缴费,待2022年的缴费基数公布以后再进行补差。
2020年海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543元,2021年度海口市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3925.8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9629元。按照缴费下限3925.8元作为缴费基数,就是按照60%缴费;按照缴费上限19629元作为缴费基数,就是按照300%缴费,可以在60%到300%的范围之内进行选择,每年可以变更一次缴费标准。
如果是按照60%的标准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每月需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85.16元,每年需要缴纳9421.92元,这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如果2022的缴费标准公布,还要有所增加,大概每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在1万元左右。
综上所述,从2021年10月1日起,外地户籍人员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海口市的居住证在海口市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1年度海口市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3925.8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9629元,可以在60%到300%的范围内进行选择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