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泰寰环保)_币百科_转赚网

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泰寰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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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因原董事张东阳先生、崔雪松先生和张旺先生辞职,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董事长胡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与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环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展战略合作,围绕环保等基础设施行业,依托各自优势,拓展市场。首期合作,泰达环保将所持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和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以下统称“标的资产”)意向转让给天津环投。标的资产暂估价格为10亿元,最终价格以经有权机关备案的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天津环投于协议签订日起两日内,向泰达环保支付意向金5亿元。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4)。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意向性约定,其他未尽事宜尚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另行签署协议。

一、签署协议概况

经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与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环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引入天津环投为战略合作伙伴,在环保领域开展战略合作。首期合作为泰达环保意向将所持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环”)、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雍泰”)和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泉泰”)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天津环投。协议签署后两日内天津环投向泰达环保支付意向金5亿元。

二、协议当事人

(一)基本情况

1. 名称: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刘全生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5.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06日

6.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资阳路28号

7.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公用设施项目、城市公园及其周边区域综合开发项目、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处理项目、养老机构项目进行投资、咨询、策划及运营;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绿地、公园、园林景观项目的设计、咨询、建设、管理、养护、经营以及项目用地的整理与开发;绿地、公园项目配套设施的设计、管理、经营;招标代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技术的开发、咨询和服务;建筑废渣、建材产品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和处置;建筑废渣、建材产品的生产。(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与天津环投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事项。

三、协议主要内容

泰达环保拟与天津环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双方将围绕环保等基础设施行业,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和资源,就相关项目开展合作,依托各自优势、强强联合、拓展市场。首期,泰达环保意向将所持天津泰环、天津雍泰和天津泉泰全部股权(以下统称“标的资产”)转让给天津环投。

(二)标的资产暂估价格为10亿元,最终价格以经有权机关备案的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三)天津环投应于本协议签订日起两日内,向泰达环保支付收购意向金5亿元整。

(四)2020年6月30日前,天津环投有权单方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履行本协议项下资产交易的相关程序,或单方解除本协议。如天津环投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泰达环保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全额返还已收取的收购意向金,并根据收购意向金实际占用时间,按照7%年化利率支付利息。如双方在2020年6月30日前未完成交易,天津环投有权要求泰达环保于2020年7月10日之前归还已收取的收购意向金,并根据收购意向金实际占用时间,按照7%年化利率支付利息。

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协议仅为意向性约定,无法评估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

(二)本次协议签署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对当事人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经审议,同意公司与遵义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产业等领域开展合作,采用多元化的合作模式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目前该合作事项按计划推进。

2. 泰达环保于2019年1月15日与山西省保德县人民政府签署《保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协议》。双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就保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开展合作。目前,该事项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如有后续进展,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 公司于2019年4月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贵州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目前该合作事项按计划推进。

4. 泰达环保于2019年11月7日与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思南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展战略合作。目前,该事项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如有后续进展,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在协议签订前三月内不存在增持或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未来三个月亦没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一)《战略合作协议》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披露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提供9,800万元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2),根据深交所信息披露公告格式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3.5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33.08%;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0.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1.3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注:上述内容已在原公告第六项予以列示。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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