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信用卡(廉江卡片电话)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
每一个人都拥有一部手机
生活也过的是有滋有味
那么,如果有人告诉你
用身份证代办电话卡
就会得到100元的酬金
你愿意吗?
这个嘛......
遇到这种的事情
请立即打消念头
千万不能干这样的事情
如果还不明白
我带你看个案例
以案说“教"
——兄弟二人收购、贩卖手机卡自以为是但终究难逃法网
2020年5月至8月,我局反诈中心相继接到广西、云南、广州等多地警方推送的涉电信诈骗线索:有人在网上冒充医疗机构负责人,以代购消毒水的名义进行电信网络诈骗,被骗金额1至4万元不等。接报后,我局反诈中心经过深入摸排,精心研判,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郑某(男,20岁,遂溪县人),并于2020年5月底在我市将郑某抓获。经进一步深挖扩线,办案民警乘胜追查,于9月2日成功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某、廖某。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廉江肆意收购电话卡,每收取一张电话卡,就给开卡人50—100元报酬不等,而廖某则利用陈某收购来的电话卡信息,在某宝、某东网购平台上进行注册,每成功注册一个,廖某可获取网购平台新人礼包费10元。最后廖某再将收购的电话卡邮寄到云南、湖南等地的上家手中,从而让上家达到利用他人的身份实施不法行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
目前,陈某、廖某等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划重点啦!
出售、提供、贩卖"伪实名"电话卡、手机卡
是违法呀!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使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构成数罪的,应当依法予以并罚。
(2)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还提供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手机卡、通讯工具的,以电信网络诈骗共犯论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三、售卖“伪实名”电话卡、手机卡的行为,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或构成非法经营罪;其窃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或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明知买卖“伪实名”手机卡是为了实施犯罪活动(如电信诈骗等)的,将视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警方有提醒
谨记十条:
一、开办手机卡请到正规营业网点,不得代替他人办理开卡业务,也不得使用别人身份证办理,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进行人脸识别。
二、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严防信息泄漏后被他人用于开办手机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若发现买卖、收集手机卡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电信部门反映,公安机关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四、开办的手机卡仅供本人使用,不得非法转借买卖。
五、严禁无合法用途,频繁销户、挂失后开办新卡。
六、以财物、酬金为诱饵,要求开办并收买手机卡的,都是陷阱,一定严防。
七、若在未知情况下,名下手机卡被非法使用的,请及时挂失并报警。
八、若买卖个人手机卡被用于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邮寄、运送、出售收购的手机卡、电话卡,公安机关将给予严厉打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经发现手机卡被非法使用的,将封停名下所有手机卡,纳入不良信用系统,限制开办新卡。
原来
擅自出售、买卖电话卡,手机卡
是违法犯罪呀!
大家,请注意啦!
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
收款码、对公账户
转借、转租、买卖给他人,
否则将会引火烧身,后果不堪设想。
勤劳致富靠双手
贪图小利毁前程
来源:平安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