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是否允许虚拟货币交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胡天姣 深圳报道
2月20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香港证监会”)表示,准备就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建议规定展开咨询。
允许散户投资者交易比特币和以太币等数字代币的计划意味着,该地区在成为亚洲加密中心的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
香港证监会根据将于2023年6月1日生效的新发牌制度,所有在香港经营业务或向香港投资者积极进行推广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将需获证监会发牌。
在本次咨询中,香港证监会特别就以下事项征询市场意见:应否准许持牌平台营运者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服务; 如准许的话,除了所建议一系列妥善的投资者保障措施(包括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确保合适性和代币纳入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实行哪些措施。
该机构行政总裁梁凤仪女士表示,一如自2018年以来所秉持的理念,香港证监会将依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建议多项妥善的投资者保障措施。 鉴于全球虚拟资产市场近期动荡不稳,加上部分主要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相继倒闭,各地监管机构达致了明确共识,认为需要对虚拟资产领域进行监管,以确保充分保障投资者,并有效管理主要风险。
根据咨询文件,计划申领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包括原有平台)的营运者应开始检视及修改有关系统及监控措施,为新制度作好准备。 至于无意申领牌照的营运者,则应着手预备以有序方式结束其于香港的业务。
香港证监会在咨询文件中称,个人投资者将被允许在获该机构许可的交易所交易较大面值的虚拟货币,前提是设置知识测试、风险简介和合理的风险敞口限制等保障措施。
香港证监会尚未具体说明将允许散户投资者购买哪些大型代币。相反,该机构表示,比特币应被纳入至少两个由独立提供商提供的可接受的可投资指数,其中一个应该在传统金融领域拥有经验。
咨询期将于3月31日结束,目标是允许在6月1日到期的加密交易所的新许可制度下进行零售交易。香港证监会发言人表示,市值最大的两种数字资产-比特币和以太币-可能会在香港交易平台上市。
香港于去年10月底转向了支持加密资产的立场,旨在恢复其亚洲金融中心地位。香港财政司于10月31日发布政策宣言称,通过一致、明确和清晰的整体监管框架,有助于奠定稳固的基础,以迎接由全球虚拟资产急速发展所带来的金融创新和科技发展。此前,香港已运行交易所交易基金投资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的比特币和以太币期货,并于本月首次发行了数字绿色债券。
目前,香港加密货币交易所制度为自愿制,只限于投资组合至少为800万港元(合100万美元)的客户。HashKey Group和BC Technology Group的OSL交易所是该地区仅有的两家获得许可的交易所。
香港监管机构正研究推出下列试验计划,以测试虚拟资产带来的技术效益,并尝试把有关技术进一步应用于金融市场。
美国监管机构正在出台更严格的规定,以规制加密行业。当地时间2月1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议修改规则,SEC将提议扩大其“合格托管人”的要求,以涵盖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一系列资产,以加强对投资者资产的保护。
拟议的规则将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第411条,将现行投资顾问托管规则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客户资金和证券以外,包括投资顾问拥有的任何客户资产,或投资顾问有权获得客户资产。与现行规则一样,拟议的规则将委托合格的托管人保管客户资产,其中包括某些银行或经纪自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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