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小孩住院社保怎么报(生小孩住院社保卡能报销吗)
咨询:哪些费用可以纳入职工普通门诊支付范围?
答复: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只要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目录信息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点击-“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查询”-“医保目录”查询或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公共服务”-“个人服务”-“服务目录”-“医保目录”)相关规定的费用,均可按规定纳入职工普通门诊结算。
咨询:职工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是多少?如何累计计算?
答复: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
参保人在一级医院就诊,当年普通门诊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费用累计达到一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后,符合医保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结算;在二、三级医院就诊时,当年普通门诊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费用累计达到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800元,符合医保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结算。参保人年度内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800元。
咨询:通过急诊住院的职工,在急诊发生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复:医疗机构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烟社保发〔2015〕5号)要求,对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审核通过后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抢救医院住院的,符合医保规定的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直接纳入住院费用报销;在非抢救医院住院的,在住院结算后,医疗机构会根据系统生成的医疗统筹登记号录入符合规定的他院急诊抢救费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通过社会化发放拨付该笔费用。
咨询:参保职工住院就医结算流程是什么?
答复: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任选其中一种皆可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出院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张孙小娱 衣宝萱)
责任编辑:高涵
审校:赵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