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小肖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405936398@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12月20日,第四届中国保险金信托论坛在北京召开,论坛主题是“新金融、新标准、新未来”,中信信托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王楠出席论坛并发表演讲。
中信信托历经6年经验总结,在论坛期间正式发布了中信信托保险金信托服务标准。
王楠表示, “中信信托保险金信托服务标准,不是一个阶段的短期行为,是一个长期行为”。并从三方面讲解了这套服务标准的发布:第一方面,认知的误区,详说业务推动难点,实际是推出这套标准的原因和背景;第二方面,明确标准,保障业务规范发展,标准的核心内容;第三方面,科技赋能,破解业务发展困局,推出这套标准如何让这套标准实施和落地具体的方式方法。
关于认知的误区,王楠表示,保险金信托在推出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客户或者一线的客户经理、代理人、营销人员对这个产品的误区,保险金信托是保险与信托结合的高附加值的信托服务,与一般金融理财产品不同,但是实际上因为本身信托大家不太理解或者对集合信托产品产生一些混淆和误解,所以客户的认知程度或者一线人员的认知程度不同。常见的三个误区,这是这几年来发现的。
1、认为做信托就是买理财。不光家族信托,还是保险金信托,其实已经不是一个理财产品,是一个法律制度的工具。
2、做信托就意味着高收益。把信托和普通集合信托理财产品混淆在一起,保险金信托做了就意味着高收益。
3、夸大信托的隔离功能。我们通常说保险怎么做税务做债务的风险管理,保险金信托如果认识不正确大家会说有了信托以后就解决了保险不能解决的很多问题,避债避税,这个也是常见的误区。